近年來,鳳陽縣堅持把中層干部作為干部隊伍建設的重點來抓,嚴把“資格關、程序關、責任關”,做實中層干部選任監督,切實增強干部選任的公信力。
突出前置審核,嚴把“資格關”。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,制定出臺《關于進一步規范科員職務管理工作的意見》,明確干部任免管理權限、職數配備、基本條件和資格要求。實施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預審制度,加強任前監督,要求各鄉鎮、縣直各單位擬調整使用科員職務干部時須形成《干部調配工作預審方案》,并附帶機構編制文件,同時對擬配崗位領導職數在干部擬調整前后變動情況作出詳細說明,一并報縣委組織部職能科室審核。組織部門重點審核是否存在超職數配備干部、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、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、擅自設置職務名稱等情況,方案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啟動民主推薦、考察等程序,從源頭上提高選人用人工作質量。
規范選任流程,嚴把“程序關”。制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圖,細化操作環節,確保各單位清晰規范開展選人用人工作。落實中層干部選拔任用事后備案制度,要求各單位做好干部任免過程中形成的民主推薦情況、干部考察、會議研究記錄、任職公示情況、干部任免文件、干部任免審批表等干部選拔任用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歸檔工作,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文書檔案并報縣委組織部備案。對落實選拔任用程序不到位、不合理等問題,要求立即糾正并作出情況說明,確保選拔任用工作的規范性和嚴肅性。干部任職前,綜合運用任前警示教育、日常談話提醒、家屬廉政座談會等多種形式,切實筑牢新任干部廉潔底線。
強化跟蹤監督,嚴把“責任關”。做好監督“后半篇文章”,針對在年度綜合考核中發現問題較多、巡視巡察反饋問題較多或平時選人用人方面反映較多的單位,在下一次討論研究任用中層干部時,縣委組織部派員列席會議,加強監督指導。將選人用人監督與縣委巡察深度融合,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工作中,通過聽取情況介紹、開展個別談話、現場查閱資料等手段,重點檢查單位黨委(黨組)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規定情況、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情況等方面,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用人問題,一律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糾正,并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提醒、函詢、誡勉和調離崗位等組織處理,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。